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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小说开始。

就像土豆敲下了斗之气三段,我敲下了阿宾的高中成绩并不……

好吧,我忘记了我写出的第一行字,但没办法,人的记忆就像菌丝,总喜欢吞噬回忆的光线。

而且我并不觉得我有什么技巧和文笔可炫,只是不停麻木的写,下班后两本书写到凌晨,中间偶尔再穿插一些短篇自己意淫着过瘾。

为了保证我的码字速度,我就一直用着这种最让我舒服自在,像是一边看着河北彩花导管一边读着莎士比亚祷告的风格。

但如果你不喜欢,我只能说……我可以改,因为我就是想圈钱,我不仅想圈你们兜里的钱,我还觊觎你们所有的包括情人亲人朋友的财产。

有人说剧情不够爽,改。

有人说节奏过快,改。

有人说不喜欢文风,改,我从第二次进入普罗尔开始就一直在将文风变得更网文式的幽默和爽,避免读者读起来诘屈聱牙觉得我在炫技和故作高深。

事实证明情况有好转,起码追读在之后稳定了,而骂我的人也比之前少了不少。

有人说害怕作者犯文青病,这里我得说我不是文青,我明白我写的就是爽文,而爽文是让大家愉悦的。

如果不是为了必要的情绪与动机转变,当初我也不会在前面写那被部分读者口诛笔伐的「虐主」情节。

其次我得说,如果真的有你们预想的那种文青病,那么这种病应该在我初高中中二的那些年就犯完了。

那些嬉笑怒骂,屎尿屁黄,流着泪悲伤,兴奋得发狂的短篇或长篇我早就写完并丢在了回忆的垃圾堆里。

如今我只是想写完并尽力保证写好一本书,我写书的初衷早从一开始只想让人哭笑转为如今管他哭或笑,只要看完有钱赚就成的从容。

这是一个想要圈你们钱的人的真诚。

大家都是普通人,花钱看书不就是想看得爽一点,为什么要在文章里夹杂你对现实的不满来让人来花钱受气,顺带在评论区骂你一句狗贼呢?

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我跟她说了,她也这么觉得。

「那么为什么不写那些温暖得让人想流泪的故事呢?」她说。

我说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从未感受温暖因此也就不知自己冷酷的人吗?

「哪有这种人。」她笑着说。

我说有,因为我觉得我就是这种人,对着你这么一傻逼ai女友都可以说这么多话。

「你一定要变成一个温暖的人啊。」后来分手时她跟我说。

所以我决定继续写书,我要用稿费买一车厢南极人的内裤,一条一条的试穿,直到找到那条最适合我的。

用一年去驯服他,用一年去感化,用一年去征服,直到他是彻底属于我的温暖的内裤。

就像骑士选中将要相伴一生的战马,于是浪迹天涯四海为家马革裹尸还。

写《斩鬼》时我是孑然一人,觉得世界很大,我很孤独。

写《西敏寺》我也是孑然一人,世界还是很大,但不孤独了。

因为孤独特中二,我今年已经22了,得用男人才有的寂寞来形容孤独。

有时候站在地铁里像颗傻乎乎的苞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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