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六章:制定规则 一剑之刃
在划定的区域内进行模拟战斗,可以使用钝剑和长矛,目标是俘获对方骑士。
中世纪常规的比武大会是没有弓箭比赛的,骑士和领主们也不善射。但彼得却特意将其加入了正赛之中。
比武规则有六条:
第一条:血统门槛。仅限贵族出身者参加,非贵族、与教会或国王为敌者、以及与组织人有隙者均被禁止入场。参赛者需佩戴家族徽章列队入场,纹章官负责高声宣告家世以确认身份。
但弓箭比赛除外。
中世纪比武,无论是步战决斗、骑枪决斗还是团队混战,除了个人勇武,比的还是武器装备。
一套板甲是一个平民十几年的收入,参加这种比武是有财力门槛的,不让平民参赛是正确的。
但彼得也给没爵位的平民和士兵们开了一个口子,那就是弓箭比赛,猎人出身、军队弓箭手们自觉有实力的都可以参加这个项目。
第二条:武器限制。严禁使用开刃的战争武器。13世纪后各国强制使用钝头武器,长矛改为易碎空心木杆,矛头采用分散冲击力的“冠状头”,剑则为钝剑。
这条对力大者有利,对敏捷者劣势。
第三条:禁止致命攻击。严禁使用尖头剑、匕首或棍棒;击中战马被视为极不光彩但不违规,杀死战马者则会被驱逐。
比武而已,没必要弄得你死我活。
第四条:马上长矛规则:两名骑士沿赛道对冲,中间常设隔栏(tilt)防止马匹正面碰撞。
计分标准:在对手盾牌或头盔上折断长矛得分,击中面甲获最高荣誉;若将对手击落马下则直接获胜。
认输机制:骑士可随时通过摘下头盔示意认输,此时对手必须停止攻击。
马上长矛比武看似优雅,实则凶险。一支全速冲刺的战马带动的长矛,冲击力相当于一吨的重量。即使使用钝头长矛,这种力量也足以震碎骨头,导致内脏出血。
1279年,法王菲利普三世的儿子在一场比武中被长矛击中头部,虽然戴着头盔,但冲击力仍然导致颅内出血,三天后死亡。
所以,每一条规则制定的背后,必定是有血淋淋的教训。
第五条:混战规则,禁止用手拉拽对手下马,且不得攻击已投降者。
禁止虐待俘虏,一旦对手认输或倒地,继续攻击将被视为严重违背骑士精神,可能面临荣誉法庭审判。
对于浑身肌肉的欧洲骑士们来说,热血上头了,什么规则都容易被忘到脑后。
所以中世纪的团队混战往往演变成真正的战场厮杀。
骑士们会形成紧密的战斗队形,使用钩镰枪拉扯对手下马,用钉头锤砸烂头盔。
比如,1241年的纽斯城比武大会记录显示,在一场八十人参加的团队混战中,有十二人当场死亡,三十多人重伤。
其中一名骑士被踩踏致死,尸体被发现时已经面目全非。
第六条:禁止观众干扰。观众不得携带武器或穿着盔甲入场,严禁投掷石块等物品。
哪怕是千年之后,足球流氓们依然敢用矿泉水瓶把球员的砸的头破血流。更不要说更野蛮的中世纪了。
规则被张贴出去后,有人深以为然,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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